至月末发票单据仍未到达的,财务部就需做“暂估入帐”操作了。
月末财务部将所有单据齐全的入库单转为入库凭证,剩下未转为入库凭证的入库单就是要“暂估入帐”的入库单,为稳妥起见,将这些需暂估入库的入库单清单发一份给采购部备查。
通过程序支持,暂估操作是可以自动化的,点击系统中“暂估入帐”按扭,系统自动进行暂估入帐操作。系统在入库单信息上加注暂估标记,在应付帐子系统登记一笔应付款记录,并有暂估标记,同时产生暂估凭证:
借:原材料
其他应收款:暂估进项税
贷:应付帐款——暂估
下月初,将上月“暂估入帐”冲回,产生红冲凭证,此时应付帐子系统记入一笔红冲金额,将上月“暂估入帐”数据冲回,子系统中入库单的“暂估”标记消失,处于未编制凭证状态,材料子系统数量、金额不变。
采用这种材料“暂估入帐”法一方面保证了月末总帐和子系统帐的完全一致,同时材料子系统帐始终和仓库实物数据一致,应付帐子系统明细帐能够反映材料到货和发票到达的实际情况,更重要的是暂估入帐材料的“暂估”价格其实就是采购实价,据此计算的生产成本是完全正确的。
值得注意的是,不管采取何种“暂估入帐”法,发票单据是必需及时交到财务部来办理帐务手续的,本人在实践中是采用了考核机制来保证发票单据的及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