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记录发生的经济业务与实际经济活动事项不符,比如报销购置办公用品开支与实际办公需求不成比例,以报销办公用品等名义套取现金用于其它开支。
二是编制虚假自制原始资料配合虚假发票报销,比如编制虚假工程结算自制资料证明与虚假发票一起报销,达到套取现金目的。
三是报账的项目内容不合常理,比如批量购买电脑耗材不到政府采购供应单位,而舍近求远到几十公里以外,具体价格比附近专营店还高,所购数量要超出单位的合理用量。
四是所报发票数量多、金额大却没有说明或提供相关印证资料,比如报销会议费、宴请发票没有附相关通知、签到簿、来客公函接待审批手续等。
五是发票填写内容不齐全,有的数量和单价栏均为空栏,有的摘要内容品名笼统,有的无具体商品名称,有的发票内容为某品一批,没有明细清单。
六是报销手续不齐备,有的无经办人、证明人签字或领款人便报销入账,有的票据只有领导与会计、出纳、司机中的一人签名,证明力不够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