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应收款”账户由于其核算内容的繁杂性和灵活性,被很多企业当作财务造假、利润调节的有效工具,使得该账户成了名符其实的“垃圾桶”。针对这种现状,本文对目前很多公司利用其他应收款进行舞弊的常用手段进行了分析,以期为实际工作中对该科目进行审计提供审计对策,防范审计风险。
其他应收款是企业应收款项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核算内容繁杂,具体包括:①未专门设置“备用金”科目的企业暂付给员工使用的临时借款,如差旅费等。②应收的各种赔款,比如由于员工个人原因导致公司的损失,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③应收的各种罚款,比如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必须承担的罚款。④企业存出的保证金、押金,应收出租包装物租金等款项。⑤帮职工垫付的各种款项,如为职工垫付的水电费,应由职工负担的医疗费、房租费等。
一、其他应收款常见的错弊形式
1.利用“其他应收款”科目虚列成本费用。有的企业其他应收款金额巨大,往往是因为把公司发生的一些不合法费用支出计入到了其中,或者为了虚增利润而没有把成本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而是挂在往来账户“其他应收款”中。
2.利用“其他应收款”科目隐匿收入。“其他应收款”属于资产类科目,正常情况下余额应该在借方,但有些企业往往先出现该科目的贷方金额,然后再从借方冲销,这是不合常理的。他们之所以把销售收入放在了其他应收款账上,就是为了隐匿收入、逃避税收。
例如,某零售公司的年销售额在180万元左右,税务部门将其划为小规模纳税人。该企业财务部门预测今年的销售额肯定超过180万元,预计为250万元。于是将80万元的主营业务收入挂在“其他应收款”科目贷方,以保持其小规模纳税人的身份。企业的会计分录为:借:银行存款80万元;贷:其他应收款80万元。从表面上看容易让人误解为企业收回了对方欠企业的款项,而实际上这笔其他应收款在之前并没有产生借方发生额。按照小规模纳税人身份缴税,该公司可以实现少缴增值税的目的,同时企业还少缴了8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产生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3.企业利用其他应收款私设小金库。其他应收款是企业账与账外账的桥梁,企业通过其他应收款为小金库源源不断地输入资金,比如通过企业本不存在的员工借款将款项输入到小金库。
4.将其他应收款作为“现金”科目的补差款。某些公司在盘点中发现现金长短款时不按规定的程序进行账务处理,而是挂在其他应收款下,作为以后发现现金长短款的备抵款项,严重违反了会计制度。
5.利用其他应收款为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有的企业银行对账单中有些款项存入企业的账户后,马上又等额支出,但公司在进行账务处理时只做一张凭证,不能真实反映业务的性质,在一定程度上为贪污和损公肥私打开了方便之门,其他应收款也成为出租出借账户的保护伞。
6.企业通过其他应收款隐藏短期投资、截留投资收益。有的企业在资金较充裕、预计未来没有大额支出的情况下,往往会利用多余的钱进行短期投资,比如在证券市场上买入股票或债券。但是有些企业为了逃避税收、截留投资收益,在进行短期投资的时候不是通过交易性金融资产来反映,而是虚构往来单位把它放入“其他应收款”账户。在退出资本市场时用收回来的本金冲销其他应收款,而投资收益进入小金库。
二、审计对策
1.检查其他应收款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其他应收款的内部控制主要有:是否建立授权审批制度,不相容岗位是否进行职责分离,是否建立备用金借款审批制度,是否建立岗位轮换制度,对其他应收款是否建立定期清理制度,其他应收款的催收是否及时等。只有掌握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上的缺陷,才有利于在审计时更好地发现其他应收款可能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
2.全面检查其他应收款明细账和总账,进行复核加计,确定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同时,确定其他应收款的核算内容是否属于该核算范围,有无错划科目的情况。
3.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对其他应收款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主要是通过计算其他应收款数据间的变化判断是否存在异常,比如通过对其他应付款进行横向和纵向的趋势分析,及分析其他应收款在流动资产中的结构变化等掌握其他应收款是否符合正常水平,以确定对其他应收款需要进行重点审计的领域。
4.审计时要重点关注大额的可疑款项,尤其是对长期挂账的其他应收款项,应加强审计,比如可以在审阅明细账的基础上,追查至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以了解具体的借款人、借款原因、借款金额、还款时间等情况,必要时可要求企业提供对方单位的验资报告、营业执照、会计报告等资料,以证实其他应收款发生的真实性。
5.检查有无先出现其他应收款贷方发生额,而后从借方转出的情况。发现此情况时,要及时检查原始凭证并对账务处理人员进行询问,以确定其是否有将收入计入其他应收款而隐瞒收入、偷逃税款的行为,并通过询问会计人员原因及调阅该笔业务的原始凭证等方式了解事情真相。
6.对于企业有可能把虚列的成本费用计入其他应收款的情形,可以向企业的实际付款方进行函证。为了提高审计效率,函证的对象要有代表性,一般应选择金额大、账龄长或特殊的往来进行发函,对于不回函的可采用替代的审计程序。
7.对于将其他应收款作为“现金”科目的补差科目的情况,应审查其记账凭证以确定其账务处理是否正确。
8.要关注银行对账单中短时间内入账后又等额转出的其他应收款,通过检查记录和文件、询问等审计程序检查其发生是否合法。
9.加强对关联方欠款的审计。关联方之间往往因为资金拆借、共同投资、债务重组等事项而产生其他应收款,这对企业正常经营及损益都有较大影响。因此,对涉及关联方的其他应收款,审计要结合“财务费用”“资本公积”“投资收益”等科目进行审计,才能有效地发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