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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性房地产如何处置

2015-05-26 17:11 来源:中国会计网 | 会计通-中国会计行业门户 | 会计论坛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应当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

  企业出售、转让、报废投资性房地产或者发生投资性房地产毁损时,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将实际收到的处置收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所处置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计入其他业务成本)。

  (一)采用成本模式计量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借:其他业务成本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贷:投资性房地产

  (二)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投资性房地产——成本

            ——公允价值变动

  借:其他综合收益

    贷:其他业务成本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其他业务成本

  或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