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们公司名称变更,办理税务登记证变更需要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税务登记证的正本遗失了,我需要补办了在拿去变更是吗?如果需要补办 ,具体手续是什么样的?要带哪些材料?
答:根据《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补办税务登记证报送资料是:“(1)《税务证件挂失报告表》;(2)刊登遗失声明的报刊(在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刊上作遗失声明)。”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大厅申请补办。
根据《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变更税务登记证报送资料是:“(1)《变更税务登记表》;(2)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3)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有关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4)税务登记证及副本。”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大厅办理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