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短期借款中常见的作假手法
短期借款指企业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下的各种借款,包括企业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款项。
1.虚计费用,调节利润
根据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短期借款利息采用预提的方式,每月计入财务费用。有的企业为了调节当年损益,就采用虚提银行借款利息,通过期间费用账户转入当年损益。如:某企业12月份借入一笔为期八个月的银行借款,利息总额为8万元,规定在借款到期时连同本金一同归还。按照规定,利息应采用预提的方法,每月计入财务费用账户1万元,但该企业为了在年末少交所得税,就采用在当年多预提短期借款利息的舞弊手段,于年末将8万元利息全部计入当年损益,使当年利润少实现7万元,漏交所得税2.31万元。
2.将短期借款(特别是展期的短期借款)记录、反映为长期借款,导致短期借款信息失真。
3.通过连续展期将应由长期借款解决的资金变通为短期借款,如通过连续展期形式将获取的流动资金借款用于购建固定资产,付短期借款信息失真。
二、应付账款中常见的作假手法
1.应付账款长期挂账
主要表现在企业的若干“应付账款”明细款项长期未付而挂账,有的属于合同纠纷或无力偿还,有的属于销货单位消亡而无从支付的情况,这样易导致虚列债务。例如审计人员在对某出版社进行审计时,发现其应付账明细账中有数十家单位挂账已逾五年之久,经审计函证,这些单位大都已撤消或注销,或者合并改组,该单位早应将这些无法偿付的应付账款转为营业外收入,但其却一直列为负债,结果必是虚列债务。
2.虚列应付账款,调节成本费用
有些企业为了调控利润的实现数额,就采用虚列应付账款的方式,虚增制造费用,相应减少利润数额。例如,某企业为了少缴企业所得税,在12月份,以车间修理为名,虚拟一提供劳务的单位,将自己编制的虚假劳务费用8万元,作为应付账款进行账务处理,即“借:制造费用——修理费,贷:应付账款——××”从而使12月份的产品成本虚增。假使该月产品全部销售,就会虚增销售成本8万元,结果会使本期利润虚减8万元。
3.利用应付账款,隐匿收入
有些企业为了隐藏一些非法收入或不正常收入,以达到偷逃税款的目的,就会在收到现金(或银行存款)时,同时挂“应付账款”。例如,审计人员在对某企业审查过程中,发现一张凭证为:“借:原材料,贷:应付账款”,后附一份进货清单,一张进账单,经盘问出纳人员,才知为企业一笔非法收入。为了隐瞒这笔收入,该企业领导人授意财务人员挂在往来账上。
4.故意增大应付账款
如某企业采购人员在采购某物时,会要求对方开票员多列采购金额,套取企业现金。例如某日化工厂采购员张×在采购原料时,要求对方开具5万元的发票金额,而实际合同价为4.2万元,采购员伙同对方开票员将8千元现金套出私分,使企业财产受到损失。
5.利用应付账款,**现金折扣
指有些企业在支付货款符合现金折扣的条件下,按总额支付,然后从对方套取现金私分或留存“小金库”。按规定,对付款期内付款享有现金折扣的应付账款,先按总价借记“材料采购”,贷记“应付账款”,在付款期内付款时,对享有的现金折扣应予以扣除,而以折扣后的金额付款。但有些企业付款时,对享有的现金折扣不予扣除,通过以下方式套取现金折扣,即:“借:应付账款——××单位(总价),贷:银行存款”,之后再从销货单位拿取折扣部分。
6.故意推迟付款,合伙私分罚款
有些企业财务人员伙同对方财务人员,故意推迟付款,致使企业支付罚款,待支付罚款时,双方私分此罚款,使企业财产受到损失而肥了个人的腰包。
7.隐瞒退货
企业向供货单位购买货物后,取得了蓝字发票,但又因故把货物退回,取得了红字发货票,而作弊人员用蓝字发票计入应付账款,而将红字发票隐瞒,然后寻机转出,**“应付账款”。如审计人员在对某家俱厂审计过程中发现,该家俱厂一笔应付账款十分可疑,经函证,发现此购货对方早已退货,而应付账款却被几位财务人员合谋套出私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