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6年颁布的最新《企业会计准则》中,无形资产被定义为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在这一定义中考虑了无形资产的可辨认性标准。
无形资产主要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 专利技术、特许权。
一、无形资产的特征与确认
( 一 ) 无形资产的特征
1. 不存在实物形态。这是与其它资产的最主要区别。
2. 能够在较长时期内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
其属于一项非货币性长期资产,企业为取得无形资产所花费的支出也属于资本性支出。
3. 企业持有无形资产的目的是使用而不是出售。
4. 所能提供的未来经济效益具有不确定性。
5. 是企业有偿取得的
( 二 ) 无形资产确认的条件
(1) 该资产为企业获得经济利益很可能流人企业
(2) 该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3) 能够从企业中分离或者划分出来,并能单独或者与相关合同、资产或负债一起,用于出售、转移、授予许可、租赁或者交换
(4) 源自合同性权利或其它法定权利
二、无形资产的分类
( 一 ) 专利权
专利权是指国家专利主管机关,依法授予发明创造专利申请人对其发明创造在法定期限内所享有的专有权利。包括发明专利权、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
( 二 ) 商标权
商标权是指企业在某类指定的商品或产品上使用特定的名称、标记或图案的权利。商标权包括独占使用权和禁止权两个方面。
我国商标法规定,商标权的有效期限为10年。
( 三 ) 著作权
著作权又称版权,指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科学和艺术作品依法享有的某些特殊权利。
著作权包括精神权利 ( 人身权利 ) 和经济权利 ( 财产权利 ) 两个方面。
精神权利包括 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
( 四) 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准许某企业在一定期间内对国有土地享有开发、利用、经营的权利。
企业可以通过行政划拨、外购、投资者投人等方式取得土地的使用权。
取得士地使用权有时可能不花费任何代价,如企业所拥有的未入账的土地使用权,不能将其作为无形资产核算。
取得土地使用权时花费的支出,则应将其资本化,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这里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企业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 , 企业要支付一笔出让金。另一种情况是企业原先通过行政划拨获得土地使用权,有人账核算,在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出租、抵押、作价人股和投资时,应按规定将补交的土地出让价款予以本金化,作为无形资产入账核算。
( 五 ) 非专利技术
指未经公开也未申请专利,但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巳采用了的、不享有法律保护 , 但为发明人所垄断,具有实用价值的各种技术和经验 , 如设计图纸、资料、数据、 技术规范、工艺流程、材料配方、管理制度和方法等。非专利技术具有经济性、机密性和 动态性等特点。
如果是自己研究开发的,研究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会计核算上一般将其全部作为当期费用处理,不作为无形资产核算。
从外部购人的,应按实际发生的一切支出,予以本金化,作为无形资产入账核算。
( 六 ) 特许权
又称经营特许权、专营权,是指企业在某一地区经营或销售某种特定商品的权利或是一家企业接受另一家企业使用其商标、商号、技术秘密等的权利。
前者一般是由政府机构授权准许企业使用或在一定地区享有经营某种业务的特权,如水电、烟草专卖;后者指企业间依照签订的合同,有限期或无限期使用另一家企业的某些权利,如连锁店使用总店的名称。会计上的特许权主要是后一种情况。
三、无形资产摊销
企业应将入账的无形资产在一定年限内摊销,摊销金额计入管理费用,同时冲减无形资产账面价值。
无形资产应当自取得当月起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无形资产摊销主要涉及无形资产成本、摊销开始月份、摊销方法、摊销年限、残值等因素。
四、无形资产转让
转让无形资产的方式有两种 : 一种是转让其所有权 , 另一种是转让其使用权。
企业转无形资产所有权时 , 应将所得价款与该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例如,企业出售一项元形资产,摊余价值 100 万元,相关减值准备 10 万元,出售所得价款为 85 万元。为此该企业当期的损失为 : 100-10-85=5 万元。
转让无形资产使用权的情况下,不应注销无形资产的账面摊余价值,转让取得的收入计人其它业务收入,发生的与转让有关的各种费用支出,计入其它业务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