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多计存货价值。对存货成本或评价故意计算错误以增加存货价值,从而降低销售成本,增加营业利益。或虚列存货,以隐瞒存货减少的事实。
(2)多计应收账款。由于虚列销售收入,导致应收账款虚增;或应收账款少提坏账准备,导致应收账款变现净值虚增。
(3)多计固定资产。例如少提折旧、收益性支出列为资本性支出、利息资本化不当、固定资产虚增等。
(4)费用任意递延。例如将研究发展支出列为递延资产,或将一般性广告费、修缮维护费用或试车失败损失等递延。
(5)漏列负债。例如漏列对外欠款或少估应付费用。
(6)虚增销售收入。会计期间划分不确实,或会计原则适用错误,导致提前确认销售收入;或虚列销售收入交易事项,以增加利益。
(7)虚减销售成本。由于虚增期末存货价值,导致销售成本随之虚减。
(8)隐瞒重要事项的披露。例如重大诉讼案、补税、借款的限制条款、关联交易、或有负债、会计方法改变等,不予适当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