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用红字金额填制一张与原错误分录相同的记账凭证,分录如下:
借:其他应收款——张芳 4000
贷:库存现金 4000
②用蓝字填制一张正确记账凭证,其分录如下:
借:其他应收款——张芳
贷:银行存款 4000
有时,根据记账凭证分别记入有关科目并无错误,但所填的金额大于应填的金额时,也可按照正确数字与错误数字的差额用红字金额填制一张记账凭证,据以登记入账,以冲销多记金额,并在账簿摘要栏注明“注销×年×月×号凭证多记金额”。
例2:销售商品一批,收到购货方开出并承兑的商业汇票2500元,作为销售收入。如不考虑税金,在填制记账凭证时,将金额2500元误记25000元,多记了22500元,并已入账。其误记会计分录为:借: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 25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5000
为了更正有关账户多记的22500元,就应用红字金额填制一张记账凭证。其分录如下:
借: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 22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2500
根据此记账凭证登记入账后,使“应收票据”和“主营业务收入”两科目原来的错误记录都得到了更正。
3.补充登记法。
用补记差额来更正账簿记录错误的一种方法。主要适用于记账依据的会计凭证金额有错误,并且错误金额小于应记的金额,导致账簿记录金额少记,而且会计科目及记账方向均无错误的情况下可用此种方法。
具体做法是:填写一张记账凭证,其会计科目、借贷方向与原始记账凭证一致,但金额为少记金额。并在摘要中注明补记××号记账凭证少记的金额,并据以记账。
例3:收到某购货单位偿还的前欠货款4500元存入银行,在填制记账凭证时,将金额误记为5400元,少记了900元,并已登记入账。更正时,应将少记的900元用蓝字填制一张记账凭证,并登记入账。其补充更正分录是:
借:银行存款 900
贷:应收账款 900
根据此记账凭证登记入账后,使“银行存款”和“应收账款”两科目的原来错误都得到了更正。
画龙点睛—— 教您好点子
1.红字冲销法和补充登记法忌用
记账凭证不仅是登记明细账的根据,也是汇总登记总账的根据。在同一记账根据的基础上,如果总账未记错,只是某一明细科目记错了数字,如果为更正这一明细科目差错,而采用了红字更正法或补充登记法,势必影响总账发生变动,即将原来的正确数更正为错误数。
如果记账凭证正确,只是登记入账时发生误记,导致总账和明细科目金额的不一致,在月末结账前可以采用划线更正法进行更正。
2.红字冲销法和补充登记法妙用
有些过账笔误如金额误记,借贷双方数额相同、借贷方向没错但会计科目账户、借贷双方均重记或者漏记等,这些并不影响会计账簿的试算平衡;以及某月份对某些总账与明细账户未进行核对,不能确保其一致性,这些都可能形成过账笔误延续到月末结账后的以后月份发现。所以过账数字笔误跨月以及会计科目串户等,不宜采用划线更正法。因为过账笔误跨到以后月份发现若采用划线更正法更正时,不仅会使账页更正数太多,而且会使账簿记录与结余数和月计、累计数不相符合;而且对于会计科目串户等误记更正,会使误记注销数只能划线注销而无正确数可记,由于月份记账已经结束也会使补记数无行次登记。
过账数字笔误跨月发现以及会计科目串户等过账笔误,可根据红字冲销法或补充登记法原理,不必编制记账凭证,在发现时即将过账笔误直接在账簿中进行更正登记。如3月10日实现产品销售收入4500元,账款暂欠。编制25号记账凭证正确,借记:应收账款4500元,贷记:主营业务收入4500元;但登记总账及明细账时金额均误记为5400元。于4月10日与应收账款往来单位对账发现过账笔误,当即更正:对“主营业务收入”(贷方)和“应收账款”(借方)总账(或科目汇总表)及其明细账科目均分别以红字冲销900元,并标明3月10日25号记账凭证过账笔误多记,同时在3月10日25号记账凭证及其登记账页中补记注明过账笔误多记900元,于4月10日更正。 在上述举例中,强调了不再编制更正的记账凭证,这是因为原记账凭证的编制是无误的,会计记账应保持账证一致。对于过账笔误的原记账凭证及其账簿记录以及更正的账簿记录,都强调要相互注明,这是十分必要的。这样,便于在账证中相互对照,也便于在账簿中作更正后的结余额和月计、累计数的修正计算。
3.“跨年调整法”的运用。
如果发现以前年度记账凭证中有错误(指科目和金额)并导致账簿登记错误的,应当用蓝字填制一张更正的记账凭证,更正由于记账错误对利润产生的影响。
例4:发现去年有一张管理费用支出凭证的金额本应是4500元,记账时误记5400元,则导致利润减少900元。此时应作更正分录是:
借:库存现金(或其他科目)9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