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公司2007年2月15日从安达公司购入原材料一批,价款200000元,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34000元。公司开出期限3个月的银行承兑不带息汇票一张,同时以银行存款支付汇票承兑手续费200元,但材料未到。请问我公司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答】
(1)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时:
借:银行存款——银行承兑保证金户 234000
贷:银行存款 234000
(2)付款时:
借:在途物资——安达公司 2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4000
贷:应付票据 234000
(3)用银行存款缴纳承兑汇票手续费时:
借:财务费用 200
贷:银行存款 200
(4)收到货物时:
借:原材料 200000
贷:在途物资——安达公司 2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