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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作为福利发放给职工如何处理

2012-06-01 13:23 来源: | 会计通-中国会计行业门户 | 会计论坛

  【问】某公司为小家电生产企业,共有职工200名,其中170名为直接参加生产的职工,30名为管理人员。现公司以其生产的每台成本为900元的电暖器作为春节福利发放给公司每名职工。该型号的电暖器市场销售为每台1000元。假设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公司如何处理?

  【答】以家电送出的福利属于非货币性福利,分录为: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234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2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4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180000

    贷:库存商品180000

  借:生产成本198900

    管理费用35100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23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