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公司购买一批原材料,总货款为10万元,增值税为1.7万。此笔款项在签合同的时候已经支付,材料并未收到。此时如何记账?如果收到原材料又如何做账?
【答】如果材料没有发出,可以先计入预付账款。分录为:
借:预付账款 117000
贷:银行存款 117000
如果材料已经发出并未收到,计入在途物资。分录为:
借:在途物资 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17000
贷:预付账款 117000
等收到此笔材料的时候,计入原材料科目。分录为:
借:原材料 100000
贷:在途物资 1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