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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批培训收入何时交营业税

2012-05-12 11:28 来源: | 会计通-中国会计行业门户 | 会计论坛

  【问】培训机构为某单位提供员工职业技术培训,于2011年1月全额收取了培训费,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培训。由于培训人员较多,采用分批培训,并经双方协商待培训全部结束后再开发票。请问,这笔培训收入应于何时缴纳营业税?

  【答】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及《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并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是指纳税人在应税行为发生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取的款项。

  因此,上述培训机构应于2011年1月就培训收入缴纳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