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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可以独立开发票吗?

2012-04-18 10:26 来源: | 会计通-中国会计行业门户 | 会计论坛

  【问】分公司可以独立开发票吗?还是必须有总公司下发?

  【答】 可以开发票。但必须取得营业执照以及国、地税务登记证。分公司在进行了税务登记后,可以向税务局申领发票。如果分公司业务开具的是增值税发票,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你公司设立的分公司如果是一般纳税人,你们就可以互相开具增值税专业发票。

  2、如果分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他只能给你开具普通发票,而且总公司不能抵扣;你也只能给他开具普通发票,在他那里不存在着抵扣问题。

  3、但是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向税务部门提出申请,委托代开增值税税率为3%(自09年起不再区分工、商业,一律按照3%征收)的专用发票,但是对方公司只能3%的进项税额,从自己的销项税额中抵扣。

  如果觉得麻烦,也可以由总公司统一寄出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