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购销合同上写明金额的按千分之三缴纳印花税,而合同上未写明金额是按实际结算金额缴纳吗?
【解答】
《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四条规定,条例第二条所说的合同,是指根据《经济合同法》、《涉外经济合同法》和其他有关合同法规订立的合同。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是指具有合同效力的协议、契约、合约、单据、确认书及其他各种名称的凭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国税地字[1988]25号):4.有些技术合同、租赁合同等,在签订时不能计算金额的,如何贴花?
有些合同在签订时无法确定计税金额,如技术转让合同中的转让收入,是按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收取或是按实现利润分成的;财产租赁合同,只是规定了月(天)租金标准而却无租赁期限的。对这类合同,可在签订时先按定额5元贴花,以后结算时在按实际金额计税,补贴印花。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对于合同中未列明金额的应按上述规定在签订时先按定额5元贴花,以后结算时再按实际金额计税,补贴印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