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开采销售或自用煤矸石怎样征收资源税?
【解答】
根据《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财产行为税若干具体政策问题的通知》(鄂地税发[2010]176号)规定,煤矸石属于“其他非金属矿原矿——未列举名称的其他非金属矿原矿”,根据《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未列举名称的其他非金属矿原矿资源税税额标准的通知》(鄂地税发[1999]29号)规定,按每吨2元的标准征收资源税。
此为湖北地税的解答,其他地区请咨询当地地税部门。
2012-02-21 10:33 来源: | 会计通-中国会计行业门户 | 会计论坛
【问题】
开采销售或自用煤矸石怎样征收资源税?
【解答】
根据《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财产行为税若干具体政策问题的通知》(鄂地税发[2010]176号)规定,煤矸石属于“其他非金属矿原矿——未列举名称的其他非金属矿原矿”,根据《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未列举名称的其他非金属矿原矿资源税税额标准的通知》(鄂地税发[1999]29号)规定,按每吨2元的标准征收资源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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