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兼职、专职监事缴纳个人所得税有何区别?
【解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121号)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第八条规定的董事费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税方法,仅适用于个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且不在公司任职、受雇的情形。个人在公司(包括关联公司)任职、受雇,同时兼任董事、监事的,应将董事费、监事费与个人工资收入合并,统一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2012-02-15 13:15 来源: | 会计通-中国会计行业门户 | 会计论坛
【问题】
兼职、专职监事缴纳个人所得税有何区别?
【解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121号)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第八条规定的董事费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税方法,仅适用于个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且不在公司任职、受雇的情形。个人在公司(包括关联公司)任职、受雇,同时兼任董事、监事的,应将董事费、监事费与个人工资收入合并,统一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