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取得的下列收入为企业所得税的免税收入:
一、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
二、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
三、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
四、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
2012-01-30 11:23 来源: | 会计通-中国会计行业门户 | 会计论坛
根据《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取得的下列收入为企业所得税的免税收入:
一、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
二、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
三、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
四、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