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1、展期金额与原贷款合同相同,除载明延期还款事项外,又重新列示了金额、还款日期、利率等事项,这样的展期合同是否要贴印花税?
2、展期金额已减少的贷款展期合同,还是否需要贴花?其计税基础是什么?
【解答】
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规定:七、对办理借款展期业务使用的借款展期合同是否贴花?
对办理借款展期业务使用借款展期合同或其他凭证,按信贷制度规定,仅载明延期还款事项的,可暂不贴花。
2011-12-15 10:13 来源: | 会计通-中国会计行业门户 | 会计论坛
【问题】
1、展期金额与原贷款合同相同,除载明延期还款事项外,又重新列示了金额、还款日期、利率等事项,这样的展期合同是否要贴印花税?
2、展期金额已减少的贷款展期合同,还是否需要贴花?其计税基础是什么?
【解答】
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规定:七、对办理借款展期业务使用的借款展期合同是否贴花?
对办理借款展期业务使用借款展期合同或其他凭证,按信贷制度规定,仅载明延期还款事项的,可暂不贴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