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某企业问在商场购买烟、酒作为招待用品,商场是否应该给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解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规定,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因此,商场销售烟、酒不得开具专用发票,应按规定开具普通发票。
2011-12-14 16:32 来源: | 会计通-中国会计行业门户 | 会计论坛
【问题】
某企业问在商场购买烟、酒作为招待用品,商场是否应该给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解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规定,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因此,商场销售烟、酒不得开具专用发票,应按规定开具普通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