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堤防费,是否属于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指在转让房地产时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因转让房地产交纳的教育费附加,也可视同税金予以扣除。
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福建省防洪条例》、《关于江海堤防工程维护管理费征收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缴纳的堤防费,与教育费附加性质相同,同属地方规费性质。
所以,因转让房地产交纳的堤防费,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可作为“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进行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