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公司购买高尔夫球会员证,金额200多万元,此证将来可转让,并且公司就是以此为目的购入的,账务上如何处理?税务方面有没有规定?
【解答】
会计方面,较早时财政部发布的《关于高尔夫球会员证财务处理问题的批复》(财工字[1997]329号)规定:外商投资企业购买的高尔夫球会员证是一种资本性支出,应作为“其他资产”进行管理,按预计的受益期限或不少于10年的期限分期平均摊销,摊销时,计入“管理费用”中的“交际应酬费”。但对于内资企业如何执行以及企业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2006)》以后如何进行账务处理,目前未见明确规定。不过问题的关键还是所发生支出是确认为资产还是费用。以会计理论发展的某一阶段的观点看,资产是成本尚未耗用的部分,费用是成本已经?耗用的部分,这一观点有助于我们分析此问题。对此我们分析讨论如下:
⑴如果属于消费性质,且购买了会员证只是取得了会员资格,即每次消费仍然要支付一定的费用,同时会员资格有期限限制,这种情况下,购买会员证支出具有费用性质,可核算为“长期待摊费用”,按享有会员资格期限分期摊销,摊销费用计入“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科目。
⑵如果属于消费性质,且购买了会员证只是取得了会员资格,每次消费仍然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但会员资格长期有效,这种情况下,购买会员证支出同样具有费用性质,可核算为“长期待摊费用”,可按合理期限(按《企业会计制度》规定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期限不超过2年,但通常此类情况可按不少于10年的期限)分期摊销,摊销费用计入“管理费用”、“销售费用”。
⑶如果属于消费性质,而购买了会员证不但取得了会员资格,且在有限期内消费是免费的,这种情况下,所发生支出具有资产性质,可核算为“无形资产”,按会员资格期限进行摊销,摊销费用处理同前。
⑷如果具有投资性质,即预期会员证会增值,且企业购买的目的就是为了增值后转让,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可将其核算为“其他长期资产”,执行《企业会计准则(2006)》的企业可比照投资性房地产的相关规定,增设“高尔夫会员证”之类的科目单独核算。
⑸虽然不具有投资价值,但也不是单纯消费,购买的目的是转售以获取差价,那么应该核算为“存货”,且不摊销费用,但要按规定计提减值准备。
⑹公司购买会员证是为了经?营,如酒店自身没有高尔夫球场,因此购买若干会员证以供酒店顾客消费使用,这种情况下可以核算为“无形资产”,其成本按一定期限摊销,摊销费用计入“其他业务支出”等,向顾客收取的租赁性质的费用记为“其他业务收入”。
税务方面主要涉及所发生支出能否税前扣除问题,按照税法精神需要分别不同情况具体分析:
⑴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可以按一定方式(如分期摊销)税前扣除;
⑵与生产经营无关或无法证明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都不能税前扣除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