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们公司,比如说5月份经营,但直到8月份都没有做账,中途也正常交税,因为我们所得税核定征收。地税开票交税。现在我把5-8月份三个月的账要补起来,合并在一个月做可以吗?因为前期几个月的票据太多,分很难分。全部做到8月份。报表一起在8月份出(5-8)。
【解答】可以,在一个月内集中账务处理,但重要内容需尽量详细列示。比如:缴付的税款在明细账中分月份列示,已备检查时清楚明了。只要该交税都上交了就可以。
2011-12-10 11:26 来源: | 会计通-中国会计行业门户 | 会计论坛
【问】我们公司,比如说5月份经营,但直到8月份都没有做账,中途也正常交税,因为我们所得税核定征收。地税开票交税。现在我把5-8月份三个月的账要补起来,合并在一个月做可以吗?因为前期几个月的票据太多,分很难分。全部做到8月份。报表一起在8月份出(5-8)。
【解答】可以,在一个月内集中账务处理,但重要内容需尽量详细列示。比如:缴付的税款在明细账中分月份列示,已备检查时清楚明了。只要该交税都上交了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