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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成本法下材料的核算

2011-12-09 09:32 来源: | 会计通-中国会计行业门户 | 会计论坛

  企业在采用计划成本核算材料时,购入材料时按实际成本计入“材料采购”科目:

  借:材料采购(实际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等

  验收入库后按计划成本计入“原材料”,两者的差额计入“材料成本差异”科目中核算:

  借:原材料(计划成本)

    材料成本差异(超支差异)

   贷:材料采购(实际成本)

    (或)材料成本差异(节约差异)

  发出材料时结转发出材料的节约成本差异时:

  借:材料成本差异(节约差异=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材料成本差异率)

   贷: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

  发出材料时结转发出材料的超支成本差异时: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

   贷:材料成本差异(超支差异=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材料成本差异率)

  材料成本差异率=(期初结存材料的成本差异+本期验收入库材料的成本差异)÷(期初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本期验收入库材料的计划成本)×100%

  这里和实际成本法来对比一下,商业企业和采用实际成本法核算存货的工业企业,购入但尚未入库的材料时:

  借:在途物资(实际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等

  验收入库时:

  借:原材料(实际成本)

   贷:在途物资(实际成本)

  由此可以得出,“材料采购”和“在途物资”核算的内容是相同的,都是企业购入材料的实际成本,只是分别在不同的核算方法下使用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