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会计学习 > 会计基础 > 正文

办理汇总申报应该提供哪些证件资料

2010-05-06 22:54     来源:     

  办理汇总申报应该提供下列证件资料:

  总机构、分支机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总机构、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应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相符”并盖公章);

  分支机构所属国税机关开具的统一格式的“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汇总申报调查表”;

  设立分支机构的章程或批文、董事会决议、会议纪要:相应行业必须提供章程;

  总机构汇总申报申请表;

  填写汇总申报审批表。写明申请理由以及分支机构意见并有总机构、分支机构盖章。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