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会计学习 > 会计基础 > 正文

给部队提供工程劳务是否免征营业税

2010-05-06 22:54     来源:     

  【问题】

  2009年3月份企业给部队提供建筑安装工程劳务,是否可以享受免征营业税的优惠政策?

  【解答】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军队系统若干营业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01]187号)的规定,单位和个人承包国防工程和军队系统的建筑安装工程取得的收入,凡属2001年1月1日以前开工的项目,继续执行原免征营业税的政策,2001年1月1日(含)以后新开工的项目,恢复征收营业税。贵单位工程属于2001年之后所以需要缴纳营业税。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