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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设立登记应提交的资料

2009-07-09 23:48     来源:     

  1、董事长、副董事长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表(独资企业专用)、申请报告及县政府书面答复;

  2、项目建议书(独资企业免交);

  3、合同章程(独资企业免交合同);

  4、可行性研究报告;

  5、合资各方的法人证件复印件(营业执照、开业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

  6、投资各方资信证明(复印件),中方涉及国有资产的,应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提供的国有资产评估报告;

  7、公司董事会名单及个人简历;

  8、投资各方法人代表签署的董事会成员委派书;

  9、进口设备清单;

  10、生产经营场地(或土地)使用证明;

  11、涉及特种行业应附行业主管部门审批意见;

  12、有环境污染的项目应出具环保部门意见书;

  13、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的净资产证明;

  14、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投资的提交有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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